2013年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岗位上线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9号楼5层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
邮 编:350001
联系人:杨德伟
电 话:0591—87668726 13763833805
E-mail:fjmz2005@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668750。
附件: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研究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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