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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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根据《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资格现场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参加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西安市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复审时间
2013年8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成绩合格考生必须按照公布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地点
西安师范附属小学(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123号,南门里东侧书院门 牌楼处)。
乘车路线:公交603路、12路、608路、11路、46路、600路南门站下,地铁2号线永宁门站、钟楼站下。
四、材料提供
考生持《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表》、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加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对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及“特岗教师”等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资审方式
考生到西安师范附属小学后,到报考区县窗口,提供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审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 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六、资料准备
考生将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照A4纸规格装订,依次为《西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表》、《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加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公章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他资料。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23日17时。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以备逐一核查。
考生还须自行打印《西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表》,本人亲自填写。
4.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 考生必须准备好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证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考条件对待。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工作有关要求有疑问,请与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867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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