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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71人公告

2016-10-20 10:46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7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7日18:00。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7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等新任教师5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修订)》执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宝鸡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

  6、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2016年9月30日前已办理落户手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加应聘。

  9、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jrs.gov.cn)、 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7日18:00。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

  2、报名网站: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www.bjrs.gov.cn)和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www.bjrsks.cn),应聘人员从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应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在资格复审环节因专业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限选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初审:由宝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8日12∶00。

  5、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0月24日8∶30至10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成功后即报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人员缴费时,请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按照缴费程序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

  6、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属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削减计划或取消计划的岗位,且改报只进行1次。削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及符合改报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改报,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及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于10月28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11室)申请办理减免和退还考试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符合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从2016年11月5日8:30开始,登陆宝鸡市人社局或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教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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