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市彩虹工程招录公益岗位公告(2)
(三)公示
对于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所在区就业局公示3天。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以现行政策为依据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被录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哈尔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意愿可终止或续签协议。
被录用的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由高路局负责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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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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