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公告(3)
八、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方案由哈师大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哈师大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二、组织领导和监督
1.学校成立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451)88060380,88060661
联系人:刘宪辉、李丽
电子邮箱:rscrsk1133@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 人事处人事科
邮编:150025
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451)88060680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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