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清水河县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3)
2013年内蒙古清水河县招考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二)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国家认证的考试机构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 ;
2、招聘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兼通”人员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要求,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再次组织报名;除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汉语兼通”和护理专业岗位外的其他专业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人数要求,将该拟招考名额调整到临床专业。
3、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可以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5分。其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
5、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清水河县政府网、人社局门口予以公布。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国家认证的考试机构进行。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形式,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专业知识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专业知识笔试可以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人社局门口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专业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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