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市公路局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养护工58人公告(3)
(六)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招聘录用后凭单据报销。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义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按市公路局有关规定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将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市公路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3730424.
福州市公路局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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