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9月2日报名(2)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2.招录退役士兵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9月2日后出生);招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日后出生)。
3.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蒙汉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能力。学历的取得时间为2013年9月2日前。
4.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可以报考)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13年9月2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
5.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定向招录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试办理录取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或在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新录用(聘用)未满试用期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取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00—6日12: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
5.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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