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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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和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为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民事业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代管,履行全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前期招投标、政策处理、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职能。目前主要承担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杭州湾大桥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建设管理任务。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从事现代物流与交通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编制、决策咨询研究等工作。
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能是实施市辖区限额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施监理、检测行业管理。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市城市公交行业、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市域客运行业、市域客运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自行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行业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考核等工作。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前期研究;承担公路、水路、港口、枢纽场站、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承担市本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置性专题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市本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 合同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工程合同管理 | 1.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全国 | 45周岁及以下; 5年及以上预决算、合同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等资格。 |
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 研究人员 | 专业技术 | 1 | 物流与交通研究 | 1.产业经济、交通规划或交通运输工程等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 全国 | 30周岁及以下 |
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监督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 1.道路与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0周岁及以下; 3年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工作经历。 |
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 道路运输 | 专业技术 | 1 | 道路运输管理 | 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财务 | 专业技术 | 1 | 财务 管理 | 1.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经济管理学、产业经济学等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
新闻宣传 | 专业技术 | 1 | 新闻 宣传 | 1.新闻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
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 | 规划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从事交通发展规划工作 | 1.公路交通方向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前期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从事公路交通项目前期管理 | 1.公路方向的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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