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向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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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4日下午17:3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拓宽我市县以下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共赣州市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市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一批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30名,职位分为两类:
A类:面向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B类:面向事业单位一般干部选拔。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市县以下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干部(含经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制干部)。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2010—2012)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三)资格条件:
1、现为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现为事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要求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工作年限满四年以上(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教育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满一年(2012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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