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120人公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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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
⑷ 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⑸ 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4.学校对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学校则与其解除聘约,并限期调离学校。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成立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公开选拔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四)应聘学院各专业的博士毕业生,不受以上时间和程序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五)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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