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克旗基层卫生院和中小学招聘实施方案(2)
(二)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所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分别按岗位与考生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密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名额不予递补。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由旗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局、编办、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在居住地或灵活就业单位的工作生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不参加考核,所空岗位不予递补。
六、录取
1、按岗位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每岗位录取的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采取加试方法择优选拔,加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所空岗位不予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3、所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予递补。所有聘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
(一)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 ,试用期一年,合同由旗人才交流中心统一鉴定。试用期满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或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并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聘。
(二)聘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被录用后,护理专业岗位三年内必须考取护理执业资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蒙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岗位四年内必须考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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