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古克旗基层卫生院和中小学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基层卫生院和部分学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旗人民政府决定从全旗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 部分人员充实到基层卫生院和学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岗位,严格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34个。其中:基层卫生院临床医生岗11人(蒙汉兼通2人)、中医医生岗1人、蒙医医生岗1人、医学检验岗1人、护理岗10人(蒙汉兼通2人);中小学医护人员(护理专业)岗4人(蒙汉兼通1人);护理岗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6人。具体详见《2013年克旗基层卫生院和中小学校招聘职位表》。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4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达不到1:4比例所空缺的招聘岗位,调整到非蒙汉兼通护理岗位。
三、招聘范围
1、克旗籍(入高等院校前为克旗户口)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克旗籍(入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前为克旗户口)已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全日制中专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3、“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13年7月30日前在克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等六类人员中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基层卫生院临床医生岗要求,临床医学专业;
2、中医医生岗要求,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3、蒙医医生岗要求,蒙医学专业(蒙医、蒙医学、蒙藏医);
4、医学检验岗要求,医学检验专业(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5、护理岗和中小学医护人员岗要求,护理专业(护理、护理学、高护、高级护理、护士学);
6、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30日前在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7、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自收自支编制)人员;
8、报考人员年龄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四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是招聘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试卷总分100分。蒙医医生岗位为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五个岗位考生需加试高中蒙古语文,蒙古语文试卷100分,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和蒙古语文各占笔试成绩的70%和30%,即蒙汉兼通岗位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试卷成绩×70%+蒙古语文试卷成绩×30%。
2、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卷面成绩加2.5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按4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