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莆田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220名工作人员通告(2)
12、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含笔试加分和专门岗位报考)。
1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直接报名
1、报考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以在2013年10月15日后通过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查询。报名前请认真参阅招考通告。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莆田市201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专业条件见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召开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2、提交个人信息和缴费。报考人员应于10月15日—10月25日登录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10月25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银联在线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3、本次考试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核对岗位条件,确认准确无误(特别提示:请核对自己的专业名称是否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吻合)后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资格以面试前的书面材料审核为准。
4、下载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30日—11月9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同时不允许进入考室。
(二)网上报名指导
市公务员局安排专人为报名有困难者提供指导。时间10月22 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在莆田市文献东路(步行街)皇冠大厦5层(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87878。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除报名费。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愿意改报其它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将允许其改报一次,不愿意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因为专业紧缺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直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可按3:1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予以开考,并统一对外公布。
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
2、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组织人事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地点全部设在莆田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办理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成绩查询请登录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综合基础知识》类笔试的合格线为60分;报考湄洲岛和南日岛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弃权面试或资格审核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应从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进入面试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时间一般安排在面试前15天左右。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中放弃的或经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对象(含递补面试对象)已确认(已领取面试证)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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