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50人(3)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呼和浩特分公司新开所站用人需求分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其性别及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用人需求(新建高速公路所站开通进度)于2014年6月30日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批签订协议上岗。
4.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统一与内蒙古聚英人才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工作。
五、待遇
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均工资1800元+保底绩效工资600元,以后工资逐年递增,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71-6910303
咨询电话:0471-6926369
内高路呼和浩特分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471-32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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