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泰来县江桥抗战纪念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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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16日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桥抗战纪念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来县江桥抗战纪念馆为隶属于泰来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11月,纪念馆位于泰来县江桥镇内。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人员。(非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备全日制统招中专学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文化宣传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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