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厦门市同安区村改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招聘33名(2)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按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1月17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社局综合考虑有关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区人社局网站(http://rlj.xmta.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纳入合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示后90天,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
(二)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现有村改居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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