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公告(2)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24:00,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 10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上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工作须于2013年10月18日18:00时结束。
5、我院资格审查工作,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应聘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查的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负责解释。
6、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10月16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 70 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18: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7、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3年、2012年两届的应聘人员须先交费后退费(未交费者无法打印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15天内,符合减免报考费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本人或他人代理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截止时间11月15日)。确认后15日内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报考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
8、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9、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23日-27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0、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
(三)笔试
1、 笔试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2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基本能力及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及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蒙汉两种文字的试卷可自行选定,要求同一科试卷答题不能蒙汉两种文字混用,不按规定文字答题者按违纪处理。试卷语种的选择在报名时点击确认,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3、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上午9:00一11:30;
4、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设考区,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结束后,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2年储备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7、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3、应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及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可选用蒙汉其中一种语言回答;蒙汉两种语言不可混用,出现蒙汉两种语言混用的,按违纪处理。
4、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8、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9、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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