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垦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补充招聘专业人员公告(2)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急缺岗位,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 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100分,50分为合格。笔试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50%折合总分,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管理局相关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分。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按50%折合总分,满分为50分。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项资格。
(五) 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优先。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管理局中心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管理局成立201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刘 学
副组长:白慧梅 苏月英
成 员:孙圣博 王庆杰 徐艳玲 陈学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白慧梅(兼)
成 员:薛 萍、梁 军、史国兴、田英杰
附件1:《农垦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2013年补充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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