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科左中旗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实施方案(100人)(4)
1.聘用。每个序列按各序列的比例要求,以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一)、(二)序列聘用人数不满时,从(三)序列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同时聘用。
2.管理。“项目生”以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合同 管理,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公安、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由人社、编制、财政、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项目生”聘用人员无试用期,由人社、编制、财政、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离聘用岗位。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10月16日-10月26日,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政审:10月17日-10月26日,报名、资格审查、政审工作同步进行(节假日不休息)。
(三)报名公示:10月27日-10月28日,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公示期2天。
(四)体检:10月29日-11月7日,经报名公示无误后,组织考试人员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早6:00前空腹到旗人民医院报到。
(五)公布参加体能测试人员:11月8日,公布体检合格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六)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11月10日,由旗人社局负责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七)体能测试:11月11日-11月17日,由旗公安局、人社局组织体能测试。
(八)公布体能测试成绩:11月18日。
(九)公布参加笔试人员:11月18日,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参加笔试人员。
(十)发放《笔试准考证》:11月30日,由旗人社局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
(十一)笔试:12月1日上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十二)评卷:12月2日-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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