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科左中旗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实施方案(100人)
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系统事业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人。分四个序列:
(一)警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人(其中,女生5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二)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40人(其中,女生5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三)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人(其中,女生5人,公安痕迹检验方面专业人员1人,蒙语授课毕业生占30%以上);
(四)城镇户口且具有安置证的复员退伍军人10人。
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是指在科左中旗服务期满的“六类项目生”,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年龄条件。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标准。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残疾、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癫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四)学历及其他条件
1.警院校毕业生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复员退伍军人要求入伍时系城镇户口且具有安置证,不限学历。按安置政策已经安置过的,此次报考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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