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科技贸易学校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2)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合成比例为:面试占40%、试讲占60%。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hls.gov.cn)和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网站(www.ahkm.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以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粮食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科技贸易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粮食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安徽科技贸易学校0552-3040275。
监督电话: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0551—62870619,省粮食局人事处0551—62870621。
附件:安徽科技贸易学校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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