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招聘非编人员公告(2)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莲前街道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审查未通过的,由莲前街道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经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莲前街道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40%、电脑测试占综合总分的2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建设、社会学及民生保障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电脑测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确定电脑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电脑测试的人选由莲前街道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名单,由莲前街道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
电脑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
Excel应用能力,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
电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即为参加电脑测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电脑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2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含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次。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莲前街道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莲前街道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莲前街道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
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莲前街道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次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莲前街道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算起)。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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