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本次招考免收报考人员的一切费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分值各100分。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3.本次聘用的工作人员和在编工作人员同岗同待遇,同岗同职责,同岗同考核,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核定工资标准。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就业服务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及招聘公告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www.bzrsrc.com)和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bz.ada.gov.cn/)上进行统一公告,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0558-5132036、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58-5198810、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0558-5323686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为:0558-5198810、0558-5991138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2:岗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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