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苏尼特右旗招聘苏木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人)(4)
2.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旗医院进行体检。
3.由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缺位,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缺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审批
经过考试、考察、公示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两年。
六、工资及其他待遇
聘期待遇按照目前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位标准执行。
七、组织管理
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录单位负责被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平时和年度考核档案。
八、纪律与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招考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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