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苏尼特右旗招聘苏木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20人)
苏尼特右旗2013年公开招聘苏木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旗苏木镇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用制度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5〕16号)、《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旗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苏木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进行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苏木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不低于40%的名额定向招聘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
2、面向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到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苏木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
报名者须为苏尼特右旗户籍(2013年1月1日前落户),其中,对于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到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出苏尼特右旗,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条件
报名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后学籍档案和报到通知书在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中专毕业生不受学历限制。
(三)年龄条件
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其中,1993--1997年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学籍档案和报到通知书在旗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备案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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