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考录工作人员公告(75人)(3)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录取资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等额递补。
(二)考察和考核。应聘人员考察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侧重实际工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和岗前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因应聘人员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通过应聘考试、体检合格后,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一经录用,实行聘用制,按照编制控制数择优纳入鄂尔多斯市财政统一供养范围。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市第三人民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招录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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