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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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17:30止
为进一步加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马鞍山市之外的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开选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8名。以上岗位均为科员级。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事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经历(时间计算到2013年10月底,下同),其中,必须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刑事等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报名,随身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彩照5张以及电子版,并填写《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或马鞍山先锋网,下载并填写《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二寸彩照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版(jpg格式),发送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名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上述材料同时传真或邮寄至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要求,对照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如认为报名材料不全的,要求限期补全。若报名期间内未补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选调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职位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马鞍山先锋网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作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法院工作、法律知识、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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