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岩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3)
(四)考试程序:
1、笔试:
(1)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考生查看《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人员参加面试;相关岗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3)若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4)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2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2)如相关岗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以及在面试时被取消资格或按零分处理的,该岗位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执行面试合格要求。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县人事局网站( http://www.shrs.gov.cn)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中先确定优先录取人选为体检对象;各岗位的剩余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相关岗位的优先录取人选超过招聘人数的,根据优先录取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最后1名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无法确定人选的,对同分数者另行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办法:
(1)体检由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上述身体条件要求、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的办法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不按要求参加所确定招聘岗位体检的或自愿放弃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符合本次招聘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招聘。
3、相关事项
(1)相关岗位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上述体检对象的确定办法递补人选。
(2)已通过考试待领取相关证书的体检对象,暂缓进行体检,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资格,按上述体检对象的确定办法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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