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集美区后溪镇政府土地巡查员招聘公告(2)
(二)、资格复审与体检
资格复审包括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及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若体检或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进行5天公示。
(二)工资福利待遇:年包干工资4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费及按规定缴交的社保费等)
(三)土地巡查员由镇政府与拟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经考核合格,本人同意,可连续聘用,一年一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
2、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13年11月20日)。 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11月2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后溪镇纪委监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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