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安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方法步骤
2013年安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人民政府东副楼4楼。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提交《2013年安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付;面试费50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参加面试人选收取。
根据《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及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属于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12月中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参加面试人选应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面试等有关事宜。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一般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考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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