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安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安康市人民政府东副楼4楼。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年度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市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间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
4、中、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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