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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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政治处(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3年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具体见下表。
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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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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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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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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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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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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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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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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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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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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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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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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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
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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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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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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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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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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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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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引进岗位和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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