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2、组织报名
(1)应聘者须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1张、身份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2013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4)为了便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5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到中心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外省人员报名可邮寄材料(以寄出之日的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方式: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726374
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光荣路282号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3、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考试与考核
(1)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六楼
(2)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 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拟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若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技能测试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厅、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56953.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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