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州长乐市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研究生公告(2)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将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长乐市公务员局相关公示栏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加试一场面试;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空缺,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之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和聘用单位确定后,在长乐市公务员局公开栏上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和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为准。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执有《全国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附件:2013年长乐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计划汇总表.xls
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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