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庐江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六)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新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农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附件:合肥市庐江县农委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农业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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