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安市金寨县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2)
六、决定选调
(一)总分汇总
县财政局会同县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小组一起进行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成绩合成总分,合成成绩在县财政局内网上公告,并报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确定入围人选
局党组依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如果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人选。
因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入围人选报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经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同意后,确定正式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调编手续。
七、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县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县公开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在系统内通报批评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有关选调规定和考试等信息,请登陆《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县财政局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7359013(县财政局)。监督电话:7356300(县纪委)
附件2: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金寨县财政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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