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3)
八、资格复审
1、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综合知识成绩须达到55分,报考艺术、体育类的专业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
3、参加笔试被确定为入围后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阜阳市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准考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供主管局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到开发区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开发区在资格审查表上盖章同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视为自动放弃。
九、面试
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的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在报考本招聘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考生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的前一天的18:00,面试的当日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十、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十一、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放弃的,经开发区同意,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决定取舍。
考察由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阜阳市人事考试网、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因故放弃的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发布。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2115053、2191680
1、考务电话:2262161
2、监督电话:2115128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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