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莆田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2)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要求的不进行招聘。
(二)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行政基础能力和专业技术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比例综合计分。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按照组织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并对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社会主要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组织领导
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在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办公室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翁剑飞
联系电话:0594-2398343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机关3号楼6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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