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开展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公告(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福建省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或《福建省青年拔尖创业人才申报书》(表格电子版可以从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填表须知)。
(二)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设区市申报人员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中央在闽单位、省直单位人员直接报送,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报省公务员局行政服务中心2号专家窗口(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二楼)。
也可以由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或由省级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之后,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直接报送到省公务员局行政服务中心2号专家窗口。
四、评审确认
(一)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同行评审,按入选人数1.5倍提出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征求所在单位意见。
(二)召开现场答辩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提出人选名单。
(三)人选名单经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审定后,按有关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公示,由省委、省政府审批、公布。
(四)入选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由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称号,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选拔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创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三)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在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公务员局专家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连长梠,0591-87840637;江文生,0591-87846674。
附件: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