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滁州全椒县房重局招聘公告(4)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房重局现有招聘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标准执行(重点工程岗位除外)。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聘用期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所交纳部分由房重局解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月薪中扣除。凡办理解聘、辞聘手续的,从下月起,停止缴纳各项费用。
十一、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全椒县房重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全椒县2013年度房重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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