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阿荣旗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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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11月30日5时(节假日不休息)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阿荣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者,由财政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落编和工资核定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以及未签聘用合同但属正式在编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人事关系,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本人档案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纪律和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其他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 阿荣旗人社局 0470—4250824,0470—4217543
阿荣旗财政局 0470--4252397
监督电话:阿荣旗监察局 0470--421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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