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和法律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巢湖市政府网站和巢湖市检察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核主要从入围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在巢湖市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核或举报查实,取消录聘资格造成空缺的,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入编制,工资待遇按巢湖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佣金执行标准的通知》(财预字【2011】234号)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0551-63504208
(二)市检察院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18955184206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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