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永春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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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6日,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闽卫农社〔2012〕22号)和《泉州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名额分配的通知》(泉卫函〔2013〕362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特岗医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五)未被泉州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含试用期内)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医师。
三、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注意事项:
1.“临床医学”专业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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