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2)
六、基本待遇
转现役前,毕业生须经历为期1年的培训,培训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现役手续。转现役后,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警官,授予武警(专业技术)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警官,授予武警(专业技术)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 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七、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福建省消防服务大厅(www.fjxf.gov.cn)接收地方大学生专栏或直接通过 (http://218.66.59.19:8080/bm/)地址报名。所有报名者都必须通过网站报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网站上相关要求,打印简历封面,附上相关材料,邮寄到福建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单位,重复报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干部处 联系电话:0591- 87089223
投递简历必须包含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1、新生录取名册(省内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最新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截止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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