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发送hn86509377@126.com,由选聘小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要求:按专业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面试方式:面试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专业知识及结构化面试,时间共计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面试考官由平房区招聘工作小组抽调专家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通过面试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人员,选聘小组到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聘用上岗: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大学生意向性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毕业后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用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如不能按时毕业及未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六、报考相关事宜
1、提交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小磊 电话:13845188511、0451-86509377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