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镇事业招聘工作人员26人
为提高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综合考虑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状况及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13名。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考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本县户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前)或岚皋籍生源。现在岚皋县服务在职在岗且服务期满一年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在征得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4、为引进专业人才,对农业类、水利类、林业类、畜牧兽医类、经济学类专业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专业分类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通知》(安公局函[2012]8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已被录(聘)
用的人员和2013年我县公开招聘录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宣传报名(2013年12月12日-12月20日)
(一)印发《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在岚皋电视台、岚皋政府网站、岚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三)组织报名。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已就业并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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