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2)
五、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特长展示、法警体能测试、书记员打字测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20日。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的方式(电话报名只针对市外考生,考生需传真报名资格材料至传真号:0770-6103800);报名地点设在中级法院政治部人事科。单位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50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惠0770-6103879、刘演仪0770-6103877。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初审后,填写《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8:30分,地点:中院七楼视频会议室。
2、特长展示。时间:2013年12月25日。地点:中院球馆。
3、法警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5日。地点:中院广场。
4、书记员打字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5日。地点:中院电子阅览室。
(三)考核
根据面试、特长展示及测试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合同一年一签,新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在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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