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林郭勒太仆寺旗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3)
2013锡林郭勒太仆寺旗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旗公开招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招录计划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旗政务门户网站、旗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为:0479 -- 5238516(监察局)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暂时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新录用人员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空缺岗位也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录用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与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录用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包括基础报酬、岗位报酬、年限报酬和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录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考试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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