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锡林郭勒太仆寺旗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锡林郭勒太仆寺旗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为落实《2013年第七次行署常务会议纪要》提出的任务,按照锡林郭勒盟民政局锡民基字〔2013〕252号文件《关于做好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2013年12月4日旗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保证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录人数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具有本旗户籍,且取得本旗户籍在2013年12月1日前;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2月1日后出生),从事社区工作3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五)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现在太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企业储备人才等服务基层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已经列入我旗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已经录用到我旗行政事业岗位(第一类岗位)工作的1997年以前入学的大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服务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及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3年12月16日8:30时 -- 12月25日17:30时(正常工作日)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旗民政局。
现场报名须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需诚实守信,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情况,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提交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
每位报考者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计200元。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2013年12月26日-- 12月 28日,采取实地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旗监察局、旗人社局、旗民政局组织人员负责实施。
公开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岗位。
严格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招录过程中及试用期期间如发现考录人员与招录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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